【新标发布】上海宝亚参与起草国家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新标准,明年实施
发布时间:2021-01-18 08: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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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批准发布<摩托车轮胎>等2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0年第31号),其中包括4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根据该公告,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将代替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并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GB 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也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制修订背景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和配备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成为劳动者抵御事故、减轻伤害、保证个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

目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标准有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11651-2008和GB/T 29510-2013分别对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及配备个体防护装备进行了基本说明,但缺少用人单位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具体管理要求,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属于强制性要求 



2020年1月22日,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发布了《关于征求9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的9项国家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石油化工天然气)(征求意见稿)》《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非煤矿山)(征求意见稿)》《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冶金、有色)(征求意见稿)》在列。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在充分借鉴吸收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两个标准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工作中“如何选”、“如何配”和“如何管”,为用人单位按标准配备,监督单位按标准检查,生产者单位按标准制造,有问题按标准判断提供了标准依据。

该标准颁布实施后,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即行废止。



该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包括配备原则、配备流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追踪溯源、判废和更换、培训和使用等。

该标准适用于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

上海宝亚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参与起草的GB 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规定了石油、化工、天然气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该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行业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该标准的其他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宜禾股份有限公司、安思尔(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南通谐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太阳鸟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宝亚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ISEE 2020)上展示新产品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

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规定了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该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行业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采矿、选矿行业及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规定了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该标准适用于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能源矿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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